为进一步规范我支队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行为,加强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建立分类别的中介机构备选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建立以下三类中介机构备选子库:
(一)审计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等。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编制、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等。
(三)招标采购代理类: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购代理,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二、入库条件
申请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通用基础条件及所申请类别的专项条件。
(一)通用基础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资质文件,且经营范围包含所申请的服务类别。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条件
详见附件1《入库机构专项条件详细说明》。
三、申请材料
申请机构应按以下顺序装订并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一)《中介机构入库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请按申请类别规范填写);
(二)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五)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及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本项适用招标采购代理类)
(六)符合专项条件要求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七)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与申请类别相关的代表性业绩案例;
(八)其他认为必要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方式与时间
申请机构请将上述完整申请材料密封后,于 2026年1月13日17时前,递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56号 )
联系人:文警官
联系电话:13368980444
五、评审与入库
我支队将依据《管理办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机构的资质、业绩、技术力量、服务方案、信用状况及承诺优惠率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报支队党委审定后,在三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机构,将与我支队签订《入库服务框架协议》,正式纳入相应类别的备选子库。备选库有效期三年。
六、服务费用确定机制
(一)计价基准:服务费用计价基准参照国家及海南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收费指导标准或行业惯例执行(如《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相关收费规定等)。
(二)费率确定流程:
1、入库承诺:申请机构须在《入库申请表》中,就所申请的服务类别,承诺一个针对上述计价基准的 “最高优惠下浮率”。该下浮率将载入《入库服务框架协议》,作为后续所有项目收费的最高限价。
2、项目竞争:具体项目服务费将在上述“最高优惠下浮率”限价内,根据项目预算金额及性质,通过《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随机抽取直接执行” 或 “二次竞争性询价” 方式,确定最终执行费率。
申请即视为完全接受本费用确定机制及后续项目中的竞争性安排。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请机构须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或入库资格。
3、入库机构的管理、使用、考核及退出等事宜,均严格依照《管理办法》执行。
4、本公告由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负责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中介机构踊跃申报。
附件: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