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三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三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三亚市公安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他人隐私和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并重点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市公安局职责、机构设置、部门职责等概况信息;
(二)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五)人事任免、人民警察招考、辅警人员招聘、教育培训、人事表彰等相关人事信息;
(六)交通管理信息
(七)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编排体系如下:
索引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标题、文号、发布日期。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三亚市公安局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三亚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包括机构介绍、要闻动态、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服务、互动交流6个一级分类。
三亚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组织机构、警务公开、市政府文件、财政信息公开、其他专项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三亚市公安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sanya.gov.cn)、三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sanya.gov.cn)公开政府信息。
(二)通过三亚市政府信息查阅点(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图书馆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三亚警方、三亚交警、三亚反诈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媒体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三亚市图书馆、三亚市档案馆、三亚政务服务中心应设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众可到三亚市图书馆或档案局、三亚政务服务中心查阅或浏览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五、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三亚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三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警令部办公室)
办公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8868965
传真号码:0898-88868156
电子邮箱:sygajbgs@126.com
(二)申请步骤
1.申请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申请:
(1)在“三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1)属于可以公开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提供具体内容;不能同时提供的,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3)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三亚市公安局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的政府信息的,出具《非政府信息告知书》;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三亚市公安局领导同意后延长,并出具《政府信息延长答复期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监督保障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监察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898-88868309(本电话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