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我市交通实际,三亚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燃油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各类型货运车辆实行限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信函邮寄形式反馈至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月29 日至2026年3月2日
电子邮箱:syjj_yjsj@126.com
通信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56号交管支队三大队
(邮编572000)(信封上请注明“车辆限行通告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三亚市公安局关于燃油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各类型货运车辆实行限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三亚市燃油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各类型货运车辆主城区道路限行示意图
3.《三亚市公安局关于燃油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各类型货运车辆实行限行管理的通告》起草说明
三亚市公安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