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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公开征集执勤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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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17:30 三亚市公安局

为规范执勤执法车辆维修维护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控制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勤执法车辆维修维护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建立支队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名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择优选定一批维修质量可靠、服务规范高效、价格公允透明的车辆维修服务单位,纳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执勤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为支队各类执勤执法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检测及应急抢修等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主要为纳入支队资产管理的警用汽车、警用摩托车及其他执勤执法车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日常保养、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2、故障诊断、小修、中修、大修;

3、事故车辆维修;

4、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尾气排放检测(如具备资质);

5、轮胎更换、动平衡、四轮定位;

6、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

7、新能源汽车专项维修与保养(须具备相应品牌授权资质)。

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申请进入名录的维修服务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基础资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分类专项资质(根据申请服务类别提供):

①申请汽车维修服务: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维修类),且经营范围包含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提供有效的相应等级备案证明。

②申请摩托车维修服务:须能证明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维修技术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维修设备与工具清单、维修场地说明及照片。(建议:可要求提供过往摩托车维修服务合同或案例作为能力辅助证明)

③申请新能源汽车(特别是涉及“三电系统”)维修服务:必须提供所服务品牌制造商的官方授权服务证书或有效证明文件,且授权在有效期内。

2、拥有与其申请服务类别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租赁合同;配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维修设备、检测仪器、工具及安全环保设施。

3、拥有足够数量的、持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认证的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维修工等),人员结构合理,能满足所申请维修业务的需求。

4、具有健全的维修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配件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5、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书面承诺遵守支队《执勤执法车辆维修维护管理办法》及后续签订框架协议的全部管理规定,接受支队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四、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单位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PDF格式扫描件一份,可存储于U盘或光盘),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1、《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库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根据申请服务类别,提供相应的专项资质证明文件:

1)申请汽车维修服务的: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维修类)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证明。

2)申请摩托车维修服务的: 提供证明其具备摩托车维修人员、设备及能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技术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主要维修设备、工具与检测仪器清单(可附照片);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场所照片。

3)申请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的: 提供所服务品牌制造商的官方授权服务证书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需体现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主要维修、检测设备清单或照片;

5、维修技术人员名单及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服务承诺书(包含对维修质量、价格透明、响应时效、配合管理等方面的承诺);

9、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评审与确定流程

1、材料受理与初审: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

2、现场考察:对通过初审的单位,评审小组将组织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场地、设备、人员及管理情况。

3、综合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条件、现场考察情况、综合实力、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通过集体审议方式,择优选定入库候选单位。

4、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入库单位候选名单,在三亚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名录确定与协议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库单位名单并发布。由支队一大队与各入库单位分别谈判并签订《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协议》。

六、名录管理与考核

1、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通常为一年)进行考核评估。

2、考核内容包括履约情况、维修质量、服务时效、价格执行、安全生产、配合度等。

3、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激励;对服务不达标、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违约的单位,将依据协议及办法规定,采取约谈、暂停业务、直至清退出名录等措施。

七、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52号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3、联系人:文警官

4、联系电话:13368980444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诚信名单。

3、无论申请结果如何,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4、支队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次征集活动有关事项进行调整或补充通知,并在原公告发布平台发布。

5、本公告由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库申请表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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