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三亚市公安局通过官网发布《关于燃油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各类型货运车辆实行限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为35天(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后经讨论,将名称更改为《关于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各类型货运车辆道路通行管理通告(征求意见稿)》。2026年6月25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工作人员、政协委员、主城区各社区代表、市民代表、摩托车俱乐部及汽车租赁公司代表等召开座谈会,线上线下,共收集意见519条。经梳理归纳出5个主要方面意见,现对主要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各类型货运车辆道路通行管理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三亚市公安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