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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前告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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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1:53 三亚市公安局

以下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本机关查获,经多次通知未前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如下:

一、违法驾驶人及相关信息

序号

当事人

驾驶证号

档案编号

违法时间

违法行为

违反法律法规及处罚依据

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

1

符剑明

460200XXXXXXXX3591

460214109163

2025-11-14 11:13:07.0

1712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2

李宁

230304XXXXXXXX4613

460214160855

2025-11-15 01:45:19.0

1712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3

黎其荣

460200XXXXXXXX4218

460213338856

2025-11-16 22:52:38.0

1712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4

王小强

420702XXXXXXXX7892

460213213487

2025-12-03 03:23:10.0

1712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5

苏明华

642103XXXXXXXX003X

640101649931

2025-12-05 06:22:39.0

1712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6

朱凯

321281XXXXXXXX321X

460213470927

2025-12-10 03:15:52.0

1712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7

庄允沛

441581XXXXXXXX441X

460213249803

2025-12-10 05:19:17.0

1712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8

李彰宇

460035XXXXXXXX1117

469028108110

2025-11-26 00:07:00.0

17125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1182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

罚款2200元,记13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9

胡浩海

421124XXXXXXXX2035

2025-12-10 04:15:16.0

603D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10065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项

罚款4000元

10

马艳龙

152322XXXXXXXX3212

460214120469

2025-11-29 14:20:50.0

603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十条第一款

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11

林福财

460200XXXXXXXX1872

460213390485

2025-11-30 22:42:00.0

603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12

陈明霞

220204XXXXXXXX1221

220200084341

2025-12-11 23:58:00.0

603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13

赵斌

130105XXXXXXXX0312

460213496715

2025-11-12 11:52:15.0

100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二款。

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

14

黎京易

460200XXXXXXXX2757

460213370359

2025-12-02 16:45:21.0

100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

15

李建彬

460200XXXXXXXX3838

460213349959

2025-12-15 12:39:51.0

100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机动车

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如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156提交书面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材料(需附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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