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骑行摩托车在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上出行体验,现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三亚市公安局关于摩托车及各类型货运车辆在主城区道路实行限行管理的通告》(2022年7月20日向社会发布)设定摩托车限行区域基础上,优化调整解除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三亚段(主城区路段)摩托车限行管理措施,其他区域摩托车限行管理措施保持不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原摩托车限行区域
(一)区域一:凤凰路海虹路口起至下洋田、御海路、新城路、三亚湾路、光明路、胜利路、解放路、狗岭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胜利路建港路口至建港路解放路口路段,榆亚路解放路口至榆亚路狗岭路口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范围内。
(二)区域二:迎宾路学院路口至海月广场路段、学院路迎宾路口至荔枝沟路路口路段、荔枝沟路凤凰路路口至学院路口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海螺一路全段及路网覆盖区域。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范围内。
(三)区域三:育新路凤凰路路口至育秀路口路段、育秀路全段、海润路凤凰路路口至高架桥路段及路网覆盖区域,三亚动车站站前广场区域内所有道路。以上路网形成的交通闭合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限行范围内。
(四)区域四:鹿回头片区内所有主、次干道,支路、胡同里巷所有道路。
二、现解除环岛旅游公路三亚段(主城区路段)摩托车(即燃油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限行区域。
(一)解除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三亚段(主城区路段)摩托车限行路段示意图:
(二)解除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三亚段(主城区路段)摩托车限行具体路段:御海路(海榆西线至三亚湾路)、三亚湾路(御海路至光明街)、迎宾路(三亚湾路至凤凰路)、胜利路(迎宾路至新建街)、光明街(三亚湾路至胜利路)、新建街(胜利路至解放路)、解放路(新建街至榆亚路)、榆亚路(解放路至南边海路)、榆亚路(下洋田广场路段)、南边海路(全段)、鹿回头路(南边海路至双海湾路)、双海湾路(鹿回头路至洲际路)、洲际路(双海湾路至小东海路)、小东海路(全段)、鹿岭路(小东海路至榆亚路)、榆亚路(鹿岭路至狗岭路),以上道路双向全路段范围。
以上道路双向全路段解除摩托车限行管理措施,允许燃油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行驶,行驶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则。
三、摩托车主城区道路限行区域与解除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三亚段(主城区路段)摩托车限行路段对比示意图
红色区域:摩托车主城区道路限行区域。
蓝色实线:解除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三亚段(主城区路段)摩托车限行路段。
四、本通告适用过程中所涉及问题由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