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两名印度尼西亚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关于宣布两名印度尼西亚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关于宣布两名印度尼西亚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公告宣布两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宣布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1、姓名:NAWANGSARI ISWIDODARI,女,印度尼西亚国籍,护照号码:C8199046,1984年7月24日出生,所持团聚类居留许可号码:102086895,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1日。
2、姓名:ISWIDODO BIMA RAMADHAVA,男,印度尼西亚国籍,护照号码:C6494002,2011年3月17日出生,所持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号码:101522734,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1日。
特此公告
三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