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公告宣布该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宣布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ARTHUR PHILIP,男,加纳籍,1987年12月31日出生,护照号码G2071748,居留许可号码101265027,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
特此公告
三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