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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公告宣布以下1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宣布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具体名单如下:
1、SHAPOSHNIKOVA NATALIA,女,俄罗斯国籍,1992年11月05日出生,护照号码718314432,居留许可号码100404756,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2日。
特此公告
三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1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