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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警方依法查获一起 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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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7 09:56
    近日,三亚警方在开展“三年攻坚战”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时,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
    9月14日晚,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吉阳大队路管员在吉阳区榆亚路酒吧街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依法拦截一辆粤T**1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例行检查时,路管员发现驾驶人孙某福(男,45岁)有饮酒驾驶嫌疑。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孙某福血液内酒精浓度为6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路管员将孙某福依法带回交警支队接受调查询问。经询问,孙某福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孙某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孙某福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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