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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三亚警方依法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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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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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管员在进行中秋设卡夜查时,依法查处一起驾驶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案件。
据了解,9月24日21时许,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在吉阳区落笔洞路段设卡对过往机动车辆进行排查时,路管员颜护彪等人依法拦截一辆琼A0**97号普通小型客车并对该车辆进行例行检查。
经检查,警方发现该车驾驶人赵某宏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随即依法将其带回交警支队接受调查。经询问,赵某宏(男,32岁)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赵某宏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赵某宏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500元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