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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男子冒用他人驾驶证酒驾被三亚警方依法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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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10:16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查处了一起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且拒不接受处罚案件。
    据了解,2017年9月8日2时58分许,在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路段执勤的民警,依法截停一辆琼B7**19号普通小型客车并进行检查。经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姚某血液内酒精浓度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检查时姚某出示了名为赖某亮的机动车驾驶证,借以逃避处罚。后经交通管理系统核查,姚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照片是姚某本人,但证件其他信息皆为赖某亮,属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经多次传唤交通违法行为人姚某未果,今年9月7日,交警特勤大队民警刘明学带领路管员颜护彪前往姚某居住地,在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南岛派出所的积极协助下,将交通违法行为人姚某依法传唤至交警支队接受调查。
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姚某(男,28岁)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姚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九条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因其多次拒不主动接受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姚某予以行政拘留合并执行20日,罚款8500元顶格处罚。(转自鹿城公安快讯)



交通违法行为人姚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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