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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公安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3年,三亚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谭天华副局长任组长,警令部部长常征任副组长,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需要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核、上传和指导、督促等工作。同时,我局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制定了《三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三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亚市公安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同时,全面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提高公文公开工作效率,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局下发了《三亚市公安局关于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凡以市公安局名义印制的公文都要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包括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4种。
(三)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有效落实。我局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三亚市公安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件5份,均予以按时回复。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广泛的知情权,有力地推动了我局群众满意公安机关建设,也使得民警们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廉政为民、勤政为民,增强了工作纪律性和责任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于一些信息是否需要公开的界定把握不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广泛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个别单位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把握不准确,造成一定的阻碍和被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法制化是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的载体,我局在这一点上还有待加强和完善。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我局有些单位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认识不够,缺乏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没有及时将应该向社会群众公布的信息报办公室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将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的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申请受理、反馈答复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同时对具体的操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岗位职责、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有关工作操作规程,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二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工作。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工作,经常性进行全面梳理,积极开辟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逐步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评制度,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做到信息公开及时、高效,使广大市民和其他机构能及时了解公安工作动态。
三亚市公安局
2017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