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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支队拟宣布KUZNETSOVA MARINA(女,出生日期:1989年4月12日,护照号码:530313965,居留许可号码:100756566,有效期至:2021年1月19日)的居留许可作废,并在三亚市公安局互联网站予以公告,宣布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