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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变路人 公民变违法者 只在一念之间 翁兄将室友之车盗走 李军规劝其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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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16:12 市公安局

翁某海指认盗窃电动车.jpg

翁某海指认盗窃电动车

 

10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李军行动中队破获1起盗窃案,成功规劝1名盗窃者自首,追回被盗电动车1辆。

915日上午9时许,大东海派出所接到李先生报案称,其停放在临春社区家里的1把电动车钥匙被盗,电动车也随之被盗。接报后,该所三级路长张培督迅速安排李军行动中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李军等人赶到现场后,分组走访群众,调取相关资料,多途径搜集线索力求破案。102日,李先生在临春社区某烧烤摊处发现被盗电动车后,立即联系警方,李军带领队员赶到现场后,发现盗窃者已弃车逃跑,队员们随后追踪其轨迹,并对其展开研判分析,逐步锁定该盗窃者名叫翁某海,其已逃回万宁。之后,李军行动中队与万宁市公安局后安派出所联系,向该所通报案件情况,取得当地警方支持,在对翁某海进行认真细致的宣讲法律政策和耐心规劝下,翁某海终于在108日主动到大东海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询问,翁某海对其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我和李先生之前一同住在出租屋里,后来我搬走了。案发那天,我回到合租的地方串门,发现李先生不在家,因为之前同住过,所以我知道他的钥匙就放在门口的鞋架上,就自己拿钥匙把门打开进屋了,我在屋里溜达一圈后,把桌子上的电动车钥匙拿走了,然后到楼下把电动车骑走了。”翁某海交代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先行对翁某海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待被盗电动车估价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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