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标、林某、吕某佳、吕某等四人被抓获
10月12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凤凰派出所黄姚轻行动中队破获多起抢劫和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据了解,凤凰派出所黄姚轻行动中队在工作中发现一个盗窃犯罪团伙后,立即将此情况向该所三级路长辛宇航汇报,辛宇航马上召集全所民警对这一团伙的相关情况进行研判,以全所之力成立由黄姚轻行动中队为主导的专案组。
10月11日晚21时许,黄姚轻获得一条重要线索,该团伙的成员李某标、林某将要在某村附近出售盗窃所得的1块电动车电池。黄姚轻将情况报告给辛宇航,辛宇航指示迅速出击,全面收网,黄姚轻随即和民警颜文志、吉陶涛、杨林等人一同前往埋伏布控,伺机抓捕。
12日午夜0时许,李某标携带被盗电池出现,黄姚轻、颜文志精准出击,快速将李某标抓获,并对其进行突审。5分钟后,黄姚轻、吉陶涛在某市场门口处将李某标的同伙林某抓获。
经讯问,李某标、林某二人对其伙同吕某佳、吕某进行抢劫、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尽快将其他2名嫌疑人抓捕归案,辛宇航安排黄姚轻行动中队连续作战,连夜摸排,终于在12日下午14时许,黄姚轻、颜文志分别在吕某佳、吕某的家中将二人抓获。至此,4名嫌疑人全部到案。
警方现已核实案件如下:
1.今年10月8日凌晨3时许,林某、吕某佳、吕某3人在吉阳区某职业学院后门处盗窃1辆价值3000元的电动车,该车已被追回;
2.今年10月11日凌晨1时许,李某标、林某、吕某佳、吕某4人在吉阳区某中学后门处盗窃1块价值3000元的电动车电池,该电池已被追回。
3.今年10月11日下午15时许,李某标、林某、吕某佳、吕某4人在天涯区某水库附近果地盗窃火龙果,被害人发现后欲上前制止,遭到吕某佳、吕某等人持棍棒和辣椒水喷射器的暴力威胁,4人因担心被害人报警,将盗来的火龙果丢弃后迅速逃离现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涉嫌抢劫和盗窃的李某标、林某、吕某佳、吕某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