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夜间,三亚交警天涯大队在辖区路段设卡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3时50分许,一辆琼BE**80号小型普通客车行经卡点路段被交警路管员依法拦截并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符某雄(男,40岁)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路管员立即将其送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检测结果显示符某雄血液内酒精浓度为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符某雄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符某雄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予以交通违法嫌疑人符某雄吊销驾驶证处罚,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通违法嫌疑人符某雄被交警路管员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