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三亚交警在全市开展“猎鹰3号”交通违法集中夜查整治行动,并将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摩托车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当日,三亚交警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1877起。其中,现场开具简易手撕式处罚凭证1770份,其它简易和一般程序处罚凭证107份;共查处涉酒驾驶交通违法案件58起,其中,查处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案件31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案件27起。
3月18日晚21时12分许,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在荔枝沟被三亚交警吉阳大队查处。检查中,执勤交警发现驾驶人崔某持有A2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驾与准驾车型不相符,且其所驾驶的摩托车属已达报废标准,经过酒精检测,崔某确定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综合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崔某将面临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据悉,根据省交警总队的部署,三亚交警将于3月18日至2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代号“猎鹰3号”,重点查处“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摩托车、电动车;酒驾、醉驾、毒驾、假牌、套牌和货运车辆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
交通违法行为人崔某被交警路管员现场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