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21时54分许,三亚交警海棠大队路管员像往常一样开展路面执勤。期间,在沿海棠湾区223国道林旺大道至海棠区223国道江铃红绿灯路段时,依法拦截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郭某勋(男,52岁)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网信息查询,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郭某勋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交警路管员立即将郭某勋送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检查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移交特勤大队办案中队办理,侦查员发现郭某勋系2019年8月15因醉酒、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
天理昭昭,法网难逃,犯罪嫌疑人郭某勋再次被缉拿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

犯罪嫌疑人郭某勋被交警路管员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