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交警依法查处一起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
12月3日21时57分许,三亚交警海棠大队路管员在223国道藤桥路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期间,依法拦截一辆琼BG**50牌小轿车,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人董某平(男,25岁)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78mg/100ml,经三亚市中医院抽血检验,其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董某平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嫌疑人董某平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将依法对交通违法嫌疑人董某平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
交通违法嫌疑人董某平被交警路管员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