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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者无畏” 三亚驾驶人无证、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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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4 16:09 市公安局
    近日,三亚交警大力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 
    10月13日晚20时至凌晨0时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三级路长组织路管员在崖州大桥路段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期间,依法拦截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驾驶人梁某明(男,37岁)拒不配合检查,且出言辱骂交警路管员。经查,其未能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通过公安网信息核实,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驾驶人梁某明酒精含量为1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路管员立即将其送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度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浓度为20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梁某明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嫌疑人梁某明因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2条第2款,第11条第1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第91条第2款,第90条、第95条第1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予以交通违法嫌疑人梁某明罚款1600元处罚,扣留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通违法嫌疑人梁某明被交警路管员现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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