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交警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醉酒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目前,交通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
9月19日21时至凌晨3时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路管员在水南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期间,依法拦截一辆琼BH**65牌二轮摩托车,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人黄某华(男,35岁)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网信息查询,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黄某华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交警路管员立即将黄某华送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检查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黄某华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嫌疑人黄某华因无证驾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依法对交通违法嫌疑人黄某华予以刑事拘留,罚款1500元,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