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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精”醉驾撞碎花盆被查 三亚交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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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17:03
    近日,三亚交警依法严处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目前,交通违法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19日18时30分许,在河东路某小区,一辆琼A0**08号小型轿车由小区内往河东路驶出,碰撞到门岗处路边的花盆,并与门岗保安发生口头冲突,造成花盆损坏及车辆部分损坏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辖区派出所民警接警前往事故现场处理,发现驾驶人张某山(男,30岁)疑似酒后驾车,遂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并移交至三亚交警事故处理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事故处理大队办案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张某山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张某山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嫌疑人张某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9月20日,三亚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予以刑事立案侦办。当日中午12时25分许,交通违法嫌疑人张某山谎称有心脏病,服下药物后表示其身体非常难受,民警遂将其送回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无异常,交通违法嫌疑人张某山却故意躺在医院不配合民警执法,民警随即强制将其带离,并送至三亚市第一看守所进行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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