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8月4日21时22分许,三亚交警特勤大队路管员邢畅、王强在荔枝沟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辆琼BD**15号牌摩托车由荔枝沟红绿灯路口往乐天城方向行驶,被交警路管员依法拦截并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王某强(男,51岁)神态微醺,浑身酒气,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路管员立即将王某强送往三亚市中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检查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5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王某强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嫌疑人王某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将依法对交通违法嫌疑人王某强处以吊销驾驶证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通违法嫌疑人王某强被交警路管员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