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服务>交通管理

醉酒驾驶摩托车 三亚交警依法严处

【字体: 打印
2019-08-08 17:30

近日,三亚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8月4日21时22分许,三亚交警特勤大队路管员邢畅、王强在荔枝沟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辆琼BD**15号牌摩托车由荔枝沟红绿灯路口往乐天城方向行驶,被交警路管员依法拦截并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男,51岁神态微醺浑身酒气,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路管员立即将送往三亚市中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检查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5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嫌疑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将依法对交通违法嫌疑人王强处以吊销驾驶证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通违法嫌疑人王某强被交警路管员查获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公安局   中文域名:三亚市公安局.政务
电话及传真:0898-88270061

主办:三亚市公安局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33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