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交警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处罚。
6月2日晚21时至24时,三亚交警海棠大队三级路长带领路管员在223国道藤桥派出所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期间依法拦截一辆琼BK**37牌小轿车,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人吉某文(男,37岁)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验,结果显示吉某文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吉某文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行为人吉某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吉某文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