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交警依法处置一起阻碍交警路管执行职务案件。目前,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三亚警方依法处罚。
据了解,6月9日21时至24时,三亚交警海棠大队三级路长带领路管员在223国道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期间依法查获一起醉驾嫌疑人蓝某军(男,52岁),驾驶车辆号牌为琼BY**96,现场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交警路管员准备将蓝某军带上警车送往市中医院进行血液检测时,蓝某军的朋友周某云、高某在现场纠结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围观,企图阻碍交警路管员将蓝某军带离,周某云、高某无视警告,多次推搡交警路管员,将正在拍摄取证的执法记录仪打翻在地,阻止交警路管员拍摄取证。
交警海棠大队三级路长付小华立即向交警指挥中心报给现场情况。经交警指挥中心协调,海棠分局飞鹭大队、南田分局派出20名警力支援,与交警路管员果断处置,及时控制周某云、高某并驱散其他人员。经询问,周某云、高某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目前,三亚警方已依法对周某云、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