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交警依法查处两起驾驶人无证驾驶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已被依法处罚。
据了解,5月28日21时至23时,三亚交警吉阳大队三级路长带领路管员在狗岭路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期间,依法拦截两辆琼A7**57牌小轿车、琼BK**38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人黄某(男,29岁)、符某胜(男,24岁)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核查,两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黄某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符某胜酒精含量为30mg/100ml,两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黄某、符某胜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黄某、符某胜因无证驾驶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黄某、符某胜分别予以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