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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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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8 11:22
       近日,三亚交警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交通违法嫌疑人将被依法处罚。 
    5月27日22时至凌晨2时30分,三亚交警吉阳大队路管员在凤凰路美丽之冠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夜查行动,依法拦截一辆琼BS**70牌小轿车,并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驾驶人邴某(女,33岁)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邴某酒精浓度为1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嫌疑人邴某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嫌疑人邴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将依法对交通违法嫌疑人邴某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

交通违法嫌疑人某被交警路管员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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