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展“三年攻坚战”相关工作部署,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现打击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不断拓展工作方法,依法严厉查处酒驾、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近日,交警路管员在开展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时,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案件。
据了解,11月16日21时许,三亚公安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路管员吴多惠、苏长明在吉阳区落笔洞路段依法截停一辆琼A9XXM5号小型客车并进行检查。经核查发现,驾驶人荆某波(男,33岁)于2018年09月26日01时,在海口市长提路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海口市交警支队暂扣机动车驾驶证,荆某波属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荆某波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荆某波因驾驶证在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目前,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荆某波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处罚。
交通违法行为人荆某波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