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南新派出所查处1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1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理。
当日11时许,南新派出所组织警力在荔枝沟路巡查时发现某商行存放一些烟花爆竹,经仔细了解情况后,该店经营者许某涛被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许某涛于1月10日到一家烟花爆竹店购买18条6000头条炮和2个288小圆炮准备春节燃放,其看到禁放规定后,便把鞭炮放在店里打算卖掉。
因许某涛能够主动上交非法买卖、储存的烟花爆竹,且情节轻微,决定对许某涛处行政不予处罚,进行批评教育,其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会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