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2日11时22分许,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李绪鸣报案称:一名国外微信好友(微信号:R0bertsmith001)发微信让其帮忙代接收包裹,请求李绪鸣帮忙付快递费,等来中国后再还给李绪鸣,后李绪鸣分四次向对方银行账户进行转账,被骗金额共计349307元。
经我局侦查查明,被受害人李绪鸣于2020年2月19日15时14分通过银行卡(银行卡号:6217863100000986271)转账170000元到户名李立军(银行卡号:6217855000074911256)账户内,后于2020年2月19日16时19分,户名李立军(银行卡号:6217855000074911256)将其中50000元转入户名KOSISARAKOMMISSSUCHANAR(银行卡号:6212263602100469071)账户内。
被害人李绪鸣2020年02月12日08时48分通过银行卡(银行卡号:6230880080000967251)转账78530元到户名王新巧(银行卡号6232080100000079339)账户内,后于2020年02月12日10时43分户名王新巧(银行卡号6232080100000079339)将其中50000元转账到户名ARUNWATTANACHAISUPAWAN(银行卡号:6217002920146236873)账户内。
我局随即对上述相关账户进行冻结,其中户名KOSISARAKOMMISSSUCHANAR(账户:6212263602100469071)被我局进行冻结,冻结资金29610.07元,户名ARUNWATTANACHAISUPAWAN(账户:6217002920146236873)于被我局冻结资金28944.2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事实细则的通知》第十七条之规定以及《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从户名KOSISARAKOMMISSSUCHANAR(账户:6212263602100469071)返还8707.03元以及从户名:ARUNWATTANACHAISUPAWAN(账户:6217002920146236873)返还14301.95元至受害人李绪鸣的银行卡内(账户:银行卡号:6230880080000967251,开户网点:农商银行天府新区支行)。现就此对社会发出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公告期内如对以上返还冻结资金结果有异议,请向三亚市公安局提出。
三亚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