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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葫芦里卖的没啥好药”
凤凰派出所对诈骗案坚决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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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09:17 市公安局

3月13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凤凰派出所诈骗案勇于亮剑,依法处理犯罪嫌疑人1名。

3月9日上午9时许,凤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在某村被人诈骗5.28万元人民币。接报后,所长辛宇航立即召集并安排副所长杨永刚、民警卿光哲等人对案件仔细了解和分析。经调查,杨永刚等人发现曾帮助报案人联系转让汽车的男子黄某具有作案嫌疑。于是,调查人员一方面对黄某的行动轨迹及关系网络进行研判,另一方面从法律、政策等角度对其亲属好友做通思想工作规劝该男子投案。3月13日中午11时许,黄某最终到派出所投案。

经查,报案人于今年2月22日在网上发布消息欲将自己的汽车转让。犯罪嫌疑人黄某系汽车转让中介,随即与报案人取得联系。通过黄某介绍,报案人顺利将车以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某车行。黄某在与报案人接触期间,了解到报案人的个人生活及车辆状况(该车系抵押车,报案人欲使车辆绿本解押)后,黄某精心设局,一方面对报案人打感情牌,另一方面虚假制造自己与银行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谎称自己可以帮助报案人解押绿本。之后,黄某以“解押绿本需要缴纳手续费”等各种理由诈骗报案人5.28万元。报案人在发觉受骗后多次要求黄某退钱未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黄某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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