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员工未按时上班,某海鲜广场摊位老板与其发生肢体冲突,依法被三亚警方行政拘留。
2月14日凌晨0时18分,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接到市民庄先生报警称,其在友谊路海鲜加工广场门口处被他人殴打。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辅警及警保联控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出警人员在现场了解情况后,依法将涉嫌殴打他人的黄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了解,黄某系友谊路海鲜广场某摊位老板,庄先生是其摊位上的厨师。当月12日和13日上午,庄先生均未按时上班。13日21时许,庄先生在摊位炒完菜后,黄某约庄先生喝酒谈及此事。话语之间,黄某认为其未按时上班,导致店内生意受到影响,庄先生为此辩解,两人因此发生口角。随后,黄某拿起一瓶啤酒向庄先生脑部砸去,致其头部受伤流血,黄某无视其违法行为,又继续拳殴庄先生,致其身体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庄先生到医院包扎后报警。
黄某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已依法对黄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此,三亚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凡事有话好好说,千万莫“动手”,“动手”必被抓。